近日,福建連江縣殘疾人教師林傳華,參加當?shù)毓k教師統(tǒng)招,總成績第一,因身體殘疾無法被錄取。昨日,連江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此舉是依照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來執(zhí)行,暫無更好的解決辦法。(8月9日新浪網(wǎng))
今天的主角是一位年輕的教師,他因為在幼年時一次事故導致右手掌缺失,然而其通過自生的努力,從師范學院畢業(yè)后,成為了一名優(yōu)秀教師。面對福建省教師招考,他雖然獲得總分第一,然而卻因為《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將其擋在了教師隊伍之外,這讓筆者不得不說,究竟教師考評看重的是“師表”還是“外表”?
雖然多年前出臺的《殘疾人保障法》和《殘疾人就業(yè)條例》都規(guī)定行政機關、團體等單位應當按一定比例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但是必須承認,法律執(zhí)行情況很不理想。筆者不知究竟《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與福建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究竟誰才是“爹”?
為人“師表”看“外表”,這是僥幸心理在作祟。當連江縣教育以“如果錄用,對遞補人員就是一種不公平”而拒絕林傳華時,筆者不知你們口中的公平以何立足,倘若林老師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有著“官二代”的頭銜,可能第一名就穩(wěn)穩(wěn)的屬于他。這是一種僥幸心理的作祟,作為教育局本身肯定天真的以為這樣的結果會被林老師默認,殊不知還有一種力量叫網(wǎng)絡公開。
為人“師表”看“外表”,這是制度弊端在作祟。不管是《殘疾人保障法》還是,《殘疾人就業(yè)條例》都對殘疾人就業(yè)給予了保障,然而最終的落實卻不得人心。林老師不是殘疾人就業(yè)遭遇“閉門跟”的第一人。與其說林老師缺少的是右手掌,倒不如說他缺失的是與制度抗衡的能力,而這里的制度源自《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作為人民教師,我們看重的是品行,看重的是教學水平,這些都在林老師以前的學校得到充分肯定,因而筆者不知福建省的教師選拔究竟以何為評價準則,當外表成為唯一的評判標準時,讓師表何以立足?
雖然律師表示,福建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與《殘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相抵觸,屬于職業(yè)歧視,是無效條款。殘疾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為人“師表”看“外表”的結果或許很難改變,當看“外表”的教師教育出只看外表的學生后,這番苦果又該由誰來承擔?(郭艾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