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年底,陳沙刑滿釋放后,為達到迅速攫取財富的目的,預謀開設賭場牟取非法利益。
從2004年5月起,陳沙先后糾集譚小平、汪昌廷、劉鐵軍及李鵬(已判決)等人,在武漢市江漢區(qū)陳家墩一帶開設地下賭場,從事賭博犯罪活動。
2006年8月,陳沙以派人看場提供保護為名,指使譚小平等人進駐江漢區(qū)八古墩揚子江歌城,通過暴力樹威等方式,控制某歌城內的毒品交易活動至案發(fā)。
陳沙還大量招攬社會閑散人員,購置砍刀、魚叉、搶支、車輛等作案工具,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暴力犯罪活動,鏟除異己。陳沙的勢力范圍逐漸擴展至武漢市江漢區(qū)八古墩,并向硚口區(qū)某酒店附近區(qū)域滲透。
檢方指控,通過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陳沙團伙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陳沙為首,以被告人譚小平、張華勝、汪昌廷等人為骨干,以被告人王長江、朱彪、張國和等人參加,人數達30余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爭地盤大打出手
除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外,檢察機關還指控陳沙等被告人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搶支罪和搶劫罪。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沙曾帶人打砸汪某等人開設的賭場。2012年12月31日,陳沙得知汪某等人仍在武漢市江漢區(qū)八古墩一處即將拆遷的城中村中開設賭場,遂調集人員及搶支準備實施更大規(guī)模的報復活動。
2012年12月31日12時許,陳沙召集被告人譚小平、張華勝、汪昌廷等5人,在他位于陳家墩的私房樓下集中,并分發(fā)了搶支、彈藥。
在趕往作案現場的途中,陳沙對6人的行動進行了分工。2013年1月1日凌晨,6人到達八古墩汪某開設的賭場后,即按照事先分工對賭場內人員實施搶擊,致被害人羅某傷亡,李某、陸某兩人重傷,桂某等8人輕傷。
辯罪名否認指控
檢方指控,2004年5月以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陳沙的組織、領導下,以暴力或以暴力為后盾,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至案發(fā),該組織及其成員共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16起,致1人死亡、2人重傷、13人輕傷、3人輕微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5610元。
在庭審中,被告人陳沙只承認自己參與了搶擊案等兩起故意傷害及開設賭場的行為,對檢方指控的大部分罪名不予承認,對尋釁滋事中打砸某歌城的行為拒不承認。
對于糾集其他犯罪嫌疑人、組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指控,被告人陳沙聲稱,其他犯罪嫌疑人是在其手下做事,只是每日在賭場賭博認識的朋友,而一系列行為的產生皆出于朋友“義氣”,同時對檢方指控其賭場賺取300萬元高額利潤也拒不承認。
在今天的庭審中,法庭對陳沙、譚小平、張華勝、汪昌廷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
7月31日,此案將繼續(xù)開庭。
另據楚天都市報訊:圖文:為搶地盤掃射賭場致1死10傷
2013年江城“一號案”昨日開審
血案揭開盤踞漢口的一黑社會性質組織面紗
本報記者袁黎實習生蔣源代小佩通訊員李祎徐丹丹
2012年12月31日夜,漢口八古墩響起一陣急促的搶聲,打破跨年夜的祥和。
這就是震驚江城的“12·31”搶擊案,也稱為2013年“一號案”。隨著調查深入,一個長期盤踞江漢區(qū)陳家墩、八古墩一帶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浮出水面。案發(fā)當夜,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爭搶地盤,持6支搶掃射競爭對手的賭場,致1死10傷。
據檢方指控,從2004年開始,在武漢男子陳沙的組織、領導下,形成一個擁有30余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他們通過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等手段積累財富,購買搶支、砍刀等用于鏟除異己、暴力樹威,為害一方。
昨日,該黑社會性質組織23名成員在武漢中院受審。庭審持續(xù)3天,今明兩天繼續(xù)進行。
跨年夜的搶聲震驚江城
2012年12月31日晚9點多鐘,漢口八古墩一處私房內人群涌動——這是一個地下賭場,吸引了不少人聚賭。
突然,搶聲響成一片,聚賭者尖叫連連、四處逃散。當警方趕到時,只見現場散落著多枚獵搶彈殼,墻壁、天花板布滿大量霰彈彈孔,地上留有大量血跡。多名傷者被送往醫(yī)院,其中一人身中數彈,傷口多達75處,經搶救無效死亡,另有2人重傷、8人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