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經多方證實,報告中的“兩名網上通緝犯”之一即為青島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聶磊,而王曉青則是青島警方內部人士眼中“聶磊一手扶起來”的人。
王曉青曾率隊前往四川汶川大地震災區(qū)救援,并發(fā)表過“以后對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著就好”的感言。
2010年9月,根據(jù)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有關部署,青島警方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先后歸案。該案也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青島最大的涉黑案。
經過初步偵查,青島警方稱,聶磊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持有搶支彈藥,組織賣飲、販毒、開設賭場等多項犯罪,但“故意殺人”、“販毒”等罪名最終并未寫入青島警方的起訴意見書中。
今年4月中旬,青島市檢察院將聶磊案首批27名被告人起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批起訴的被告人有27名,罪名涉及十幾項,7月份又補充起訴了3名被告。
聶磊案歷經今年5月、8月的兩次通知開庭又突然延期,至今遲遲尚未開庭。經早報記者證實,聶磊案延期開庭原因與青島公檢法系統(tǒng)的多名官員落馬有關。9月29日,青島市市北區(qū)公安分局局長于國銘、李滄區(qū)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的落馬則是近期階段性的“收網”行動。
“聶磊案和落馬官員案原來都是青島方面負責偵查,目前已經移交給了山東省檢察院,青島方面已經回避了,等于是由山東省檢察院在進行重新偵查,所以延期開庭是必然的了。”一位熟悉該案的內部人士表示,不排除該輪偵查結束后,聶磊等人被重新起訴的可能性。
從開賭場到搞房地產
出生于1967年的聶磊是青島人,初中文化,戴眼鏡,長相斯文,看起來一點不像是黑社會老大。
這位“大哥”有一段不大光彩的青春歲月,1983年因搶劫罪被判刑;1986年因毆斗被勞教;1992年因搶劫罪再次被判刑6年。
1995年后,聶磊拉攏獄友、鄰居、親屬等,成立多家房地產公司,同時在青島市中山路、南京路等地段開辦數(shù)十家游戲場所,聚斂大量財富,對外統(tǒng)稱“聶磊公司”。從2000年起,該組織逐漸向賭博、澀情等行業(yè)滲透,在東南亞也有賭場。至2007年初,聶磊共非法獲利約5000萬元。